9月1日起,我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客运经营限制将放宽,允许客运班车在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所在城区沿途下客;允许客运站在满足基本服务功能前提下拓展旅游集散、邮政、物流等功能。
交通运输部刚刚修订完成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道路客运是综合运输体系中运输量最大、通达度最深、服务面最广的运输方式。近年来,受私家车保有量持续高位增长、综合运输体系日趋健全特别是高铁成网运行、互联网+运输服务深度融合等因素影响,客运市场环境发生很大变化。
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对道路客运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经营者普遍出现经营困难,亟须在守住安全稳定底线的基础上,强化政策扶持,促进行业复工复产达产,更好服务“六稳”“六保”。
“新规的实施,对于困境中的公交企业来说是一个福音。”16日上午,山东一家公交企业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说:“受疫情影响客流急剧下滑,上半年收入不足300万元,这对于年收入近6000万元的企业来说,是一个什么概念?”
新规将取消许可条件中的车辆客位数要求,由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决定客车车型;将“途经路线”由许可事项改为备案事项,放开日发班次上限,允许在不低于车辆类型等级前提下调配车辆,释放经营者经营自主权。
在许可方式方面,将“客运班线经营及包车客运许可原则上应当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实施”调整为“客运班线经营可以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实施”。
新规还明确,推广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做法,明确客运站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相对人申请程序,缩短许可时限,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于可通过部门共享、内部核查获取的信息及企业章程等无直接关联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将客运经营许可中的站点方案和聘用驾驶员调整为承诺制,便利相对人。同时,强化对承诺事项检查和违法处置力度,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新规明确,允许客运班车在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所在城区沿途下客,便利旅客出行;允许客运站在满足基本服务功能前提下拓展旅游集散、邮政、物流等功能,充分利用客运站资源;调整省内包车强制分类管理制度,授权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确定省内包车客运是否细分市际、县际、县内管理;允许
包车客运向下兼容运营,即省际、市际、县际包车客运经营者可以分别经营省内、市内、县内包车客运业务。同时,将包车客运车辆数量要求适度上调,切实做到“放管结合”。
此外,新规还取消现行管理规定中的不满足客运许可条件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母公司许可资质从事经营活动、客运经营者延续经营优先许可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期限届满后,应当依法重新申请许可,营造客运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2016年12月,《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规范发展道路客运定制服务”以来,已有20余个省份开展了定制客运试点。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新规明确定制客运的实施主体为具有相应班线经营许可的班车客运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提供相应的网络信息服务。车辆核定载客人数应当在7人及以上。
对于农村客运业务,新规明确,农村客运班线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可以由其经营者自行决定,在乡村一端无客运站的,无需进站发班,更好满足实际运营需要。
对于新规实施后会不会引发“甩客”等问题,交通运输部上述负责人表示,交通运输部门将强化客运安全监管,切实保障运营安全。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等情形,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吊销相应许可。